图源:Pexels
靠千元精油,林清轩还挤不进北京SKP。
12月30日,上海林清轩化妆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简称“林清轩”,股票代码:02657.HK)在港交所挂上市。当日早盘,林清轩股价度冲至91.65港元,较77.77港元的发行价上涨17。日收盘,林清轩股价报85.00港元,当日涨幅9.3。12月31日,林清轩延续昨日上涨态势,截至10点13分林清轩涨4.24报88.50港元/股,市值约124亿港元。
此次林清轩全球发售1396.645万股H股,共筹资9.97亿港元。其中香港公开发售139.665万股(占10),发售1256.98万股(占90),每股发售价为77.77港元。富达基金、正心谷资本等机构作为基石投资者参与。
林清轩由东北人孙来春于2003年创立。2008年店于上海开业,公司初期产品以手工皂、芦荟胶为基础护肤品。2014年,林清轩核心产品山茶花精华油问世。2016年,林清轩掉了其他平价产品线,转型为聚焦山茶花的端护肤。
从上市日表现来看,二市场投资者对林清轩端护肤的故事认可度并不。可以对比的是宜宾万能胶生产厂家 ,同为端国货美妆,毛戈平(01318.HK)2024年12月10日上市日录得涨幅70。
近年来,林清轩营收与利润双增。2022年至2024年,林清轩营收分别为6.91亿元、8.05亿元和12.10亿元。公司也在这期间由亏转盈,2024年林清轩净利润达1.87亿元。2025年上半年(截至6月30日止六个月)实现营收10.52亿元,净利润1.82亿元。
然而,林清轩端护肤的定位仍受市场争议。
尽管宣称95门店位于购物商场,以提升端市场定位。但时代财经注意到,北京SKP、上海IFC国金中心、南京德基广场等顶奢商场仍鲜少见到林清轩的身影。
招股书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林清轩全国设有554门店。2025年上半年,林清轩在线城市门店仅61,占比约11。新线、二线及三线城市门店计占比达8成。
从营收贡献看,2025年上半年,这些线城市门店营收达3829.2万元,占线下门店总营收13.4,新线城市门店营收占35.6,而二三线及其他低线城市门店营收占比半数。
天猫林清轩官旗舰店显示宜宾万能胶生产厂家 ,其明星单品山茶花精华油5.0 50ml售价1119元,泡沫板橡塑板专用胶同款15ml售价为459元。包含50ml精华油、120ml精华水和50g精华霜的套装折后售价1776元。另外山茶花速修油2.0 50ml售价799元,黑金鎏金精华油50ml售价1019元。
从价格定位来看,林清轩精华油已接近线,例如50ml规格的香奈儿光采修护精华油和茉莉花精萃油在淘宝官售价为1160元。
但是,营收过度依赖单明星产品,亦或成为林清轩端化进程中的潜在阻碍。
2025年上半年,其核心单品精华油营收4.79亿元,占当期总营收4成。面霜营收1.54亿元,占总营收14.6。液及爽肤水、精华液、面膜、晒霜和其他化妆品营收各自占比不足10。
据林清轩天猫官旗舰店,款于2020年上市的山茶花紫水晶面霜,50ml规格售价达1880元,但平台显示仅售出6件。2023年,林清轩也曾因款75ml香水定价1702元引发争议。部分消费者认为,该产品与其价值严重错位,该产品终下架。
显然,要想如多端护肤样,构建完善的端产品矩阵,并得到消费者认可并不容易。
为在端市场突围,林清轩需要付出多代价。招股书显示,林清轩的销售及分销成本在大幅走。
2025年上半年,销售及分销开支同比增长100.2至5.81亿元。其中,营销及广开支由2024年上半年的1.33亿元增长至2025年上半年的3.61亿元,电商平台营销开支由9398.5万元增长至2.83亿元,而线下广告开支及明星代言费也由上年同期的1972.2万元增长至2812.9万元。
值得提的是,在IPO前,林清轩的股东版图已是众星云集。雅戈尔时尚科技、欧莱雅关联基金凯辉创美未来等都是林清轩的投资人。这也或会为其端化发展提供多资源支持。
不过,林清轩要想讲好故事,征服多投资者,坐实端国货护肤的定位,还需要做多功课。
【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关。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可靠或完整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邮箱: 相关词条:罐体保温施工 异型材设备 锚索 玻璃棉 保温护角专用胶
奥力斯 PVC管道管件粘结胶价格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8231788377(微信同号)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辛庄乡南代河工业区/p>
1.本网站以及本平台支持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的“极限词“用语属“违词”的规定宜宾万能胶生产厂家 ,并在网站的各个栏目、产品主图、详情页等描述中规避“违禁词”。
2.本店欢迎所有用户指出有“违禁词”“广告法”出现的地方,并积极配合修改。
3.凡用户访问本网页,均表示默认详情页的描述,不支持任何以极限化“违禁词”“广告法”为借口理由投诉违反《新广告法》,以此来变相勒索商家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