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中心
青岛PVC管道管件粘接胶 六安市残疾人联会 国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6年六安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6-03-28 05:15:49 点击次数:53
万能胶生产厂家

六市残联〔2026〕4号青岛PVC管道管件粘接胶

 各用人单位:

  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税〔2015〕72号)、《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 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关于进步规范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中残就业〔2025〕13号)等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六安市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以下简称“联网认证”)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申报缴纳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申报对象

奥力斯    万能胶厂家    联系人:王经理    手机:18231788377(微信同号)    地址:河北省任丘市北辛庄乡南代河工业区

  本市行政区域内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及时向所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申报本单位安排的残疾人就业材料。

  二、审核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三、申报式

网上申报(全程网办):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选择对应的办事区域后在线办理。

  四、申报资料

用人单位参加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负责:

()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申报表;青岛PVC管道管件粘接胶

(二)用人单位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申报材料真实承诺书》;

(三)劳动同(在编人员提供编制文件);

(四)残疾职工上年度养老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法自动校验养老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五)残疾职工上年度医疗保险缴费记录(系统法自动校验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时需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六)用人单位上年度通过金融机构向残疾职工支付工资的证明和上年度工资表(系统法自动校验残疾人工资情况时需提供);

(七)劳务派遣协议(通过劳务派遣安排残疾人的单位提供);

(八)劳务派遣用工认定协议(仅限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残疾职工认定时填报)。

以上材料,要上传原件扫描件。其中材料()、(二)、(八)可在安徽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事项中下载。

五、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

2025年度残保金申报缴纳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可向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咨询申报联网认证相关事宜,向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申报缴纳残保金相关事宜。

六、相关说明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万能胶生产厂家获取告知信息及办理状态。联网认证的承诺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用人单位申报后需及时完成材料填报与提交。经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系统状态将显示为“已审核通过”,此时需点击“完成申报”。审核结果同步至税务机关后,用人单位可自行印《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认定书》,前往税务机关办理残保金的申报与缴纳手续。如审核状态显示为“已审核未通过”,请按照系统提示尽快补充上传相关资料;

(四)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公司安排残疾人用工,劳务派遣公司需通过以下网址备案。

https://m.cdpee.org.cn/#/pages/train/public/detail?id=352bfc1d306d40c6a0efd45b827c0651

业务咨询电话:市残联  乐文松    益  0564—3370859

      

 

六安市残疾人联会       国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5日

相关词条:不锈钢保温施工     塑料管材生产线     钢绞线厂家    玻璃棉板    泡沫板橡塑板专用胶

1.本网站以及本平台支持关于《新广告法》实施的“极限词“用语属“违词”的规定青岛PVC管道管件粘接胶,并在网站的各个栏目、产品主图、详情页等描述中规避“违禁词”。
2.本店欢迎所有用户指出有“违禁词”“广告法”出现的地方,并积极配合修改。
3.凡用户访问本网页,均表示默认详情页的描述,不支持任何以极限化“违禁词”“广告法”为借口理由投诉违反《新广告法》,以此来变相勒索商家索要赔偿的违法恶意行为。

友情链接: